关于补充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11  |  来源:

经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关于同意市红十字会补充招聘编外人员的复函》(遂人社函[2024]90号),为确保工作正常运转,拟在核准的编外人员限额内补充招聘1名编外人员。招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要求

1.招聘职位:办公室文员1名(具体从事办公室内务及外勤等工作)。

2.职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有一定文字功底和协调能力,熟练掌握WordExcelPPT办公软件,有C1及以上驾驶资格,驾驶经验丰富

(4)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有犯罪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4年月3日11日8:30至3月15日17:30,共5个工作日。

2.报名地点:遂宁市红十字会;地址:船山区遂州北路68号;咨询电话:0825-2226878。

3.报名要求: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报考者须提供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本、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原件审核后退回,并交复印件存档备查。

(2)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填写《遂宁市红十字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一式一份。 

三、资格审核

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后发给考试通知书。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

1、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

2、考试时间:以考试通知书为准。

3、地点:以考试通知书为准。

4、考试的组织:本次考试由遂宁市红十字会组织。

五、体检

1.成绩合格(合格分数线为60分)的基础上,按拟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最高的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2.由遂宁市红十字会统一组织体检。

3.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4.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六、考核

市红十字会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等。

七、确定聘用人选和办理聘用手续

1.在体检和考核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2.拟聘用的人员将在遂宁市红十字会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3.确定聘用的人员提供学历证书的鉴定证明后,办理聘用手续,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放弃入职或签订劳动合同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八、薪酬待遇

拟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间待遇按遂宁市机关事业单位聘用编外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张昐琨       

联系电话:0825-2226878


附件 遂宁市红十字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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